1、轉速:動平衡測量中的每一步均應在同一轉速下進行,若轉子在低轉速下有較大的不平衡,則應先對轉子進行低轉速平衡,然后再調整到高轉速進行終平衡。平衡轉速不應選在機器的共振區(qū),而應選在能夠正確反映機器的各種振動的運轉區(qū)域。
2、相關濾波器的帶寬:儀器中濾波器的帶寬共有三檔選擇:0.2Hz、1Hz和5Hz,帶寬選得太窄則反映速度較慢,太寬則對相鄰干擾頻率的抑制能力變差,因此一般選擇在1Hz。但是,如果相鄰干擾的頻率距工作頻率較近,且干擾信號較強時,則應選擇0.2Hz,反之應選擇5Hz。
3、被平衡體:被平衡體的安裝或固定應能使儀器獲得重復的測量結果。
4、測量位置:測量位置應選在能反映轉子振動的點上,一般選在軸承面上或軸承位置的機器的殼體上。
5、測量的方向:如果可能的話應在軸承面內(nèi)水平和垂直的兩個方向上進行測量,但至少要在能夠有大振動幅度的方向上進行測量。一般情況下,經(jīng)常是在水平方向上測量,在測量結果有疑問時,再在兩個方向上測量。
6、參考標記:為提供角度基準,參考標記應標在轉子上容易看到且角度容易測量的地方。
7、移試重:若選擇移試重,則所有加重平面所加的試重均應取下(取下試重的時機請參照4.3.6的操作實例),否則均不取下。
8、試重塊:加試重的原則是使其能夠引起不平衡時的明顯的測量變化,方法是通過試驗來確定試重塊的大小。